52.積極參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、世界貿易組織、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聯盟、亞太經濟合作組織相關活動,拓展與美國、英國、加拿大、澳大利亞、新西蘭、日本、韓國、東盟和歐盟等國家和地區的知識產權合作。
53.發揮中美、中歐知識產權工作組等雙邊政府對話機制作用,服務中美戰略經濟對話、中美商貿聯委會、中歐領導人峰會等重大雙邊活動。落實中美、中歐知識產權合作項目。
54.進一步推動與有關國家和地區知識產權部門在專利、商標和版權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。
55.加強駐外使領館知識產權工作力度,跟蹤研究有關國家的知識產權法規政策,加強知識產權涉外信息交流,做好涉外知識產權應對。
56.推動出臺進口貿易知識產權境內保護的部門規章。探索建立針對進口產品侵犯我國知識產權行為的執法協作機制。
57.加強海外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機制建設,探索完善與國內產業和行業協會的信息溝通機制,鼓勵企業建立知識產權海外維權聯盟。繼續在重點國際展(博)覽會設立中國企業知識產權服務站。
58.推動建設海外知識產權信息服務平臺,構建海外知識產權服務網絡,發布海外知識產權環境報告,發展一批有效提供海外風險信息的觀察員企業。
59.引導優秀服務機構與外向型企業對接,推動建立外向型企業知識產權事務協調機制。
60.與境外執法部門在通報線索、協查取證、司法協助等多層面加強合作,組織開展在偵重大涉外案件跨境聯合執法行動。
61.建立完善多雙邊執法合作機制,鞏固粵港澳海關合作機制,推進國際海關間知識產權執法合作。
62.加強中美歐日韓五局專利合作,加強審查質量信息交流,拓展并完善專利審查高速路。